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1处。
此次,共有22处古遗址、3处古墓葬、47处古建筑、7处石窟寺及石刻、4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以及1处其他类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新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达990处。
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关注以下几类遗产:
一是见证浙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重大标志性事件以及革命精神的重要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浙江在改革开放时期和新时代的重大改革、重大建设、重大事件、重大成就相关的重要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如安吉两山会址、舟山蚂蚁岛人民公社旧址、杭州周恩来农村工作联系点旧址。
二是拟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物古迹,如义乌桥头遗址、余姚井头山遗址、施岙遗址、温州朔门古港遗址。
三是入围、入选全国或省级年度重要考古新发现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如宁波大榭遗址、嵊泗黄家台遗址、西周土墩墓群及石角山城址。
四是全省石窟造像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重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如杭州九曜山造像。
五是具有代表性的近现代工业遗产、水利设施等,如嘉兴的禾丰造纸厂旧址、温岭新金清闸、金华双龙电站、安吉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
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提升了121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突出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地位以及全省乃至全国性意义,完善了浙江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结构。
下一步,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按期划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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