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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据出境划定清晰的“安全航道” 全国首个电商(企业对企业)及清结算行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发布

文章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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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1 0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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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浙江网信网获悉,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商务厅、省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以及清结算行业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2024年3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提出,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可以自行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经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报国家网信部门、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聚焦浙江自贸试验区需求集中的优势产业,基于企业数据出境实际需求,在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后编制完成。“负面清单”综合考虑数据出境必要性、数据出境规模等因素,首批制定涵盖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清结算2个关键领域,包含重要数据、个人信息2类数据,涉及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商家、跨境支付、跨境物流及银行卡清算、会员权益服务、商务卡服务、全球收付款等8个具体场景,134个数据项。

“管理办法”明确了浙江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数据出境活动的管理范围,出境数据在负面清单内的,各自贸片区指导数据处理者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出境数据在负面清单外的,由各自贸片区明确告知数据处理者可按照负面清单配套实施细则安全有序流动。出境数据不适用负面清单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将依托杭州自贸片区滨江区块设立并实体化运作的浙江自贸试验区数据跨境服务中心,配套上线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为全省自贸试验区企业提供政策宣讲、申报辅导等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安全、高效、有序开展数据出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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