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风潮之下,一些售货乱象也日渐暴露——部分带货主播为牟取暴利,竟铤而走险销售假冒商品。近日,萧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红主播假冒注册商标案,五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去年4月,一位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在一名网红主播的直播间里买了一条奢侈品项链,但经检验是冒牌货。这名网红主播,就是汪某。她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300万粉丝,其直播间以售卖服装为主。经警方侦查,汪某等人被抓获。
汪某交代称,2022年11月的一次直播中,汪某结识了自称有仿制克罗心品牌项链渠道的徐某。汪某与丈夫管某商量后,决定由汪某提供价值11万元的正品克罗心项链供徐某仿制。徐某则辗转联系上了齐某、龙某,最终由龙某联系珠宝加工人员,根据正品项链进行仿制。
去年1月,汪某开始在直播间售卖高仿克罗心项链,每条定价1.65万元。短短一个多月,汪某、管某通过徐某、齐某订购,并由龙某具体仿制的假冒克罗心项链合计42条,实际出售41条,销售金额共计67.65万元。汪某、管某非法获利8万元。
今年年初,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管某等五人结伙,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法院分别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九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作出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电商营销模式,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各种知识产权侵权乱象。
本案中,网红主播难抵暴利诱惑,最终走上了“知假售假”的犯罪道路,不仅损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网络经济经营秩序。
法官提醒,直播经济从业者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消费者也要树立科学的消费观,提高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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