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最新通报,9月9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查处一起教唆他人违规飞行无人机的案例,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自9月1日杭州市全域“禁飞”以来,首个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例。
9月9日12时许,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点位巡逻力量发现国际博览中心上空有一架无人机,立即与萧山区公安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迅速响应,马上展开查控。
经分析研判,民警很快就锁定了两名可疑人员郑某(化姓)、彭某(化姓)。
郑某与彭某在操作无人机
据郑某交代,自己与彭某都是无人机爱好者,虽知晓杭州目前有禁飞规定,但仍心存侥幸,教唆彭某在管控区域共同进行无人机活动。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郑某行政拘留十日、彭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自9月1日至9日,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53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做到在规定时段(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不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禁飞期间,杭州警方将全面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加大对无人机等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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