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单制”“一箱制”项目开启首航。首航新能源货物在常州公共装箱点装箱、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装船,由船舶“宇航116”轮运至上海外高桥五期码头,再经国际航行船舶海运出口。
今后,常州港与上海外高桥港的驳船船舶适载、货物适运手续办理模式将由“串联”改为“并联”,与法定时限相比,至少压缩96小时;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质量监督模式由开箱查验改为装箱环节指导,实现“全过程不开箱”,可帮助企业降低2000—3000元/自然箱的物流成本。
据悉,去年常州海事局、常州市商务局结合新能源之都建设要求和企业物流优化需求,创新提出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箱制”设想,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我市《2024年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举措清单》《2024年向上对接争取重点事项表》中。今年,常州海事局与浦东海事局开展“一单制”“一箱制”项目试点合作,建立“一港管理,一程申报”的申报模式和“始发港审批,中转港确认”的监管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互联互通,全过程不开箱,实现“一程申报、一单到底、一箱到底”。
在常州与上海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长三角新能源货物水水中转“一单制”“一箱制”还将向长三角其他地区港口延伸。
(黄洁璐 余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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