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吴先生于去年12月19日在拱墅区诠释艾灸疗馆充值了1000元,当天消费了100余元,今年2月份,吴先生又来到诠释艾灸疗馆,发现门店正在装修,之后吴先生便没有来消费过。直到7月4日,吴先生来到店里查询消费记录,但老板表示,之前的负责人已经跑路了,并且在记录中没有任何吴先生的充值、消费记录,吴先生提出希望能退还剩余未消费的全额,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于是,吴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
消费者
在艾灸疗馆充值了1000元
更换老板后剩余的800余元无法使用了
消费者吴先生:我于去年12月19日到拱墅区诠释艾灸疗馆做了项目,当时我觉得工作人员的技术不错,于是当天我便充值了1000元,扣除已消费的费用,我在这家店应该还剩有800余元。今年2月份,我来到这家诠释艾灸疗馆,却发现门店正在装修,大门上张贴了一张关于装修的通知,我拨通了通知上的联系方式,当时对方十分爽快地表示可以退款,但我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在这家店做项目,了解到这家店装修后还会继续营业,我便没有向商家提出退款。
7月4日,我来到这家诠释艾灸疗馆,发现这家店已经正常在营业了,我与工作人员表明我之前在这里充值了,希望能够查询我的消费记录。工作人员表示,原来的老板已经跑路了,之前的充值和消费记录在门店的记录本上可以查找,但是我并没有在本子上找到任何我的充值和消费记录。于是我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我去年12月19日的转账记录,并提出希望能退还我剩余的800余元,但是诠释艾灸疗馆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退我全部金额,只能协商退还我部分费用,我不接受商家的解决方案,我只希望诠释艾灸疗馆能够退还我全部的余额。
商家
没有记录无法确定消费金额
愿意协商退还部分费用
诠释艾灸疗馆:之前的老板已经无法联系上了,门店装修时,我把电脑系统中所有之前的老板负责收录的充值、消费记录手抄到本子上,之前有不少消费者来退款,在本子上找到记录后,我们都退还给消费者了。但是吴先生的充值、消费记录,本子上并没有,虽然他有充值记录,但是我们无法确定他消费了多少钱。我们明白吴先生的心情,我们愿意和吴先生协商,退还部分费用。
律师
商家应负责证明消费者的实际消费情况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由商家证明,不能以找不到记录而提出酌情退款。消费者主张只消费了100余元,商家需举证证明消费者实际的消费情况,据实退还消费者没有使用的预付款,否则,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诉求退款。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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