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朋友圈上看到过有人发大牌鞋包的广告吗?
古驰、迪奥、巴黎世家……2021年2月的一天,警察和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敲开了谢某的家门。眼前这个小伙子刚满20周岁,大学刚毕业,一身名牌,看起来有些青涩。
在谢某家中,警方现场查获了86双“高档品牌鞋”。
今年2月,杭州萧山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谢某提起公诉,揭开了谢某背后一条以名牌鞋为主要仿冒对象的售假产业链。
“一件代发"卖假鞋
20岁小伙销售额达800多万
“你这些名牌鞋是哪里来的?”“网上买的,都是假的。”
“你身上穿的呢?”“也是假的。”
被告人谢某虽然年轻,谈起自己的“生意”来,却头头是道。谢某回忆,他还在学校里读书时就对名牌衣物感兴趣,网购了不少假货。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添加了一位卖家的微信,卖家让谢某帮忙在朋友圈出售假鞋,赚点生活费,谢某欣然答应了。
“起初就是别人留言告诉我需要什么,我去找货源,找到了就告诉买家,买家把货款打给我,我再去商家那里订货,赚点差价。”谢某说,他们一般称这种生意为“一件代发”,既不需要场地,也不需要成本。
从学校毕业后,卖品牌假鞋渐渐成为谢某的主业。他开始低价囤积货物,并租了专门的场地给鞋子拍照,甚至还有了自己专门的供货渠道,俨然一副成熟生意人的模样。
“后来‘圈子’里陆续有人被抓,我就知道卖假鞋是违法的,也打算慢慢收手……”但即便有家人的劝说,在利益的驱使下,谢某始终舍不得放弃这门生意。直至被抓获归案,谢某经手的销售额已达800余万元。
丈夫入狱后,她选择铤而走险
和谢某一样舍不得放弃的,还有上家黄某。
黄某和丈夫在广州经营一个鞋厂,主要生产自主品牌,也做过假鞋加工。2019年5月,黄某的丈夫因为加工和出售假鞋被抓判刑,黄某则因为当时尚在哺乳期,没有被判处实刑。
“我老公被抓后,我没有收入,只能继续加工做高仿鞋。”黄某称,她在广州某服饰城租用了一个档口,平时她就在朋友圈发发假鞋的照片,招揽客人,生意一直不错,谢某就是她的主要客户之一。黄某直言,单从谢某这里,她的获利就有6万余元。
除此之外,黄某还雇佣了亲戚帮她管理档口、进货取货、发布广告、招揽顾客,以此拓宽售假的渠道。“我一开始是帮她进货、拍照的,后来我开始自己做微商卖鞋,鞋子都是从黄某这里拿,每双赚50-100元的差价。”被抓后,黄某的侄子黄某甲这样说道。
近日,经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黄某和黄某甲均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
目前,谢某的上下游犯罪情况仍在进一步查处中。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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