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多地宣布解禁烟花爆竹“禁燃令”,烟花爆竹的销售异常火爆。但是,如果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极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了引导群众安全燃放烟花、避免危险事故发生,1月11日,富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烟花爆竹燃放实验。
富阳消防准备了“擦炮”“仙女棒”“大地红”“电光花”“加特林”“大转盘”“天鹅湖瀑布”等多种烟花爆竹,开展包括碗闷“擦炮”、“电光花”测温、鸡爪夹鞭炮、“加特林”远射等十余种实验,主要观察鞭炮冲击力、烟火温度、火焰对周围可燃物影响等。
碗闷擦炮实验中,消防员将一个碗盖在鞭炮上,随着一声巨响,金属碗被弹射至约15米高。金属碗身上也出现了爆炸痕迹。
在鸡爪夹鞭炮实验中,消防员根据以往救援中手持烟花燃放伤者的描述,模拟了烟花爆炸对手部的影响情况。可以看到,用于模拟的鸡爪在爆炸后已经皮开肉绽。
近来很受追捧的新式烟花——“加特林”威力不小。当它远程射击训练塔上悬挂的棉花被时,棉被上留下一个个被灼伤的黑洞。消防员表示,部分居民习惯在小区内燃放烟花,这极有可能在阳台可燃物和风力加持下,酿成火灾。所以,燃放烟花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品,选择空旷的地带。
“电光花”与“仙女棒”看起来很“温和”,但也隐藏着危险。比如“电光花”,在燃烧的过程中,温度达到548.6℃,连“电光棒”的铁丝都被烧红弯曲。小朋友在玩耍时还是要注意烫伤问题。而“仙女棒”在草坪上燃放时,随着烟花的喷溅,周围草坪上的干草被迅速引燃。消防员表示,由于实验当天天气比较湿润,加之现场风力不大,火势并未扩大,但冬季天气干燥,随意燃放烟花,极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在此,富阳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烟花时,首先要到授权的网点进行购买,其次在购买中要查看烟花的合格证信息和使用期限,以保证我们在燃放过程中的安全性。另外,通过烟花爆竹燃放实验,市民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燃放过程前,要查看它的安全使用说明,确认燃放的安全距离和燃放方式正确。第二,在燃放过程中,要在指定的安全区域内燃放,场地周围严禁堆放或者摆放可燃物。第三,切勿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要燃放,应该有家长的陪同,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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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斜射,十米外的他中招
2015年,本报曾报道这样一个案例。富阳人老郑在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买了烟花,燃放时,其中一发烟花突然斜射,正好射在他的面部爆炸。老郑把销售烟花爆竹的副食品店老板和日杂公司告上了法院。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老郑获得8.8万元的赔偿。
老郑买烟花是2013年清明节期间的事,当时,他在金师傅经营的副食品店购买了3个16发的开门红组合烟花,打算在祭祖扫墓时燃放。这家副食品店具有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资格,烟花爆竹也是从正规渠道——烟花经销商日杂公司批发购入的,生产烟花的是湖南的一家企业,也是正规厂家。
据老郑所说,他山坡上燃放烟花时,却不幸发生了意外。他点燃烟花后,离开烟花有10米左右,以为不会受到伤害,但谁知其中一发没有竖直向上射,而是突然朝斜方向射来,正好射中了他的面部。
这次意外的后果蛮严重,老郑左眼受损严重,受到了眼球内积血、视网膜震荡及挫伤等损害,还遗留有低视力1级后遗症。后经鉴定,老郑的伤残程度为十级。
由于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老郑把副食品店老板金师傅和日杂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老郑获得8.8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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