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钱塘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河庄街道某副食品店内在售卖烟花爆竹。区应急管理局立刻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副食品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进门,执法人员就发现店家将烟花爆竹放在显眼的位置售卖。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店家:“你们明明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擅自售卖烟花爆竹是违法的。”
店家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卖得数量很少,应该没关系的吧。”
“你们这店的周边都是民房,要是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即开具了现场措施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无独有偶,在白杨街道的某家小店里,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同样查获一大箱烟花爆竹。这些小店销售的烟花爆竹数量并不大,却暴露出店家整体意识不强,侥幸心理较为严重等特点。
新年即将来到,燃放烟花的氛围浓厚起来。为此,钱塘区应急管理局一方面发动街道、村社网格员走街串巷向商铺店家宣传关于禁燃禁放的相关政务规定和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处罚措施。另一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烟花违法线索高度重视、深挖细查、一追到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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