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路面及路侧非法偷倒建筑渣土,会严重破坏路域生态环境及交通设施,给交通安全造成重大隐患。近日,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大源中队就调查处理了一起偷倒渣土损坏交通设施的案件。
1月5日上午,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大源中队接到交警江南中队来电,说有一辆赣C号牌的工程车,于1月4日凌晨1点33分在徐樟线大黄岭路段发生侧翻,车上装载的渣土倾倒在公路一侧,需要交通执法介入协助调查。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后查明,该工程车司机当天从附近某工地装了一车渣土,准备运到诸暨市五泄镇,行驶至该路段时,考虑夜深人静且此处较为偏僻,为了贪图方便就将渣土倾倒在公路一侧。不料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在偷倒时发生侧翻。
经现场勘验,偷倒的渣土导致该路段护栏包头及立柱各损坏1个,倾倒土方近10立方米。为进一步对案件展开调查,大源中队多次与大源镇政府、大源城管中队以及交警等部门进行会商。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大源中队对该案件中损坏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并赔偿交通设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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