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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金提至500万元 浙江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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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15: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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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新修订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省科学技术奖相关内容做出规定。省人民政府设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新修订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都有哪些变化?一起来了解。

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项类别。

浙江科技大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数量不超过两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数量从45项提高到60项,二等奖不超过90项,三等奖数量从165项调整到150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个人或者组织不超过10个。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浙江科技大奖奖金每项500万元。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每项分别为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奖金从每项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

候选者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等单位或者个人提名。

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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