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市召开《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实施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副市长夏思军出席并讲话。
《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总结固化了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做法,以法规形式凝练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常州模式”。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职责清单落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更新的理念整体规划儿童友好城市,坚守“为民建设”的初心,体现“精致特色”的品位;以更实的项目用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全面实施政策引领、服务提升、权利保障、空间拓展、环境优化“五大工程”;以更好的机制合力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万亿之城再出发”增添文明高度和幸福温度。
会上,武进区人大常委会、新北区政府、市妇联、市住建局分别作大会交流。
(叶平 秋冰 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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