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雨花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具有先发优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如何兼顾公平竞争和市场活力,是全区高质量发展的一道必答题。
一、强化公平竞争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公平竞争是市场发展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快健全,市场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加强,要素资源流动更加顺畅,市场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市场规模效应日益显现。同时,仍面临一些领域制度规则不完善、要素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屡禁不止等问题。8月1日起,由国务院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是首部维护公平竞争的行政法规。《条例》是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举措,致力于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对招商引资、招投标等提出明确要求,能够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保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权益,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需要把重心回归到改善营商环境、完善产业链配套等举措上来,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带动经济增长。
二、扎实工作基础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雨花台区不断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在维护和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上半年全区新增企业2562户,企业累计43025户。一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认真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推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的双审查模式,以及“区竞审办+第三方评估机构”双复核模式,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符合例外规定。二是依法开展监管执法。构建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一方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近三年全区共办理房地产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类案件8件,罚没462.83万元。另一方面,探索包容审慎执法,落实轻微违法“不罚”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避免以罚代管。打造“1+N”的信用合规教育体系,制定信用风险清单,强化信用修复,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极简化”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推进新生儿出生等“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建成“及时雨”企业登记精准服务中心,政银合作为新设企业免费提供礼包式服务。推动软件谷“亲清?政务港”与公安分局合成服务中心融合。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域创建和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全国试点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是推进改革的关键动力
推进市场公平竞争仍面临诸多问题,比如,公平竞争审查较难,政策措施内容广、存量多、时间跨度大、审查专业性强;执法监督矛盾凸显,公平竞争类案件中行业垄断、知识产权等对执法专业度要求高;营商环境有待优化,“一件事”改革、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需要进一步深化。只有进一步深化分工协作、促进充分竞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才能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统筹开展“增量”新政策和“存量”政策审查。要不断完善会审、举报处理、信息化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系统梳理排查重点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加强对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域、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二是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规则,特别是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监管的探索创新。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充分运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执法,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和消费环境。要打造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推广“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持续改善消费环境,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制”,延伸消费维权触角,拓宽社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消费权益。
(作者:雨花台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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