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2日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总结会上获悉,去年3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3万多家在业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增失信企业同比下降72.5%。
1+4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全省法院以企业信用修复为切入点,对4.2万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业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督促、指导帮扶、失信约束、引导“执行转破产”等措施,促进失信企业主动履行义务、清理债务,高质量完成预定目标任务。此外,我省法院依法将1.7万家已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的“僵尸企业”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鼓励支持守法诚信行为的同时,各级法院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保持高压态势,去年实施拘留1329人次、罚款1176人次、罚款金额1138万元,尤其是对244人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数量创历史新高。在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中,全省法院执行移送破产企业6028家,再创历史新高,涉及执行案件5.8万件、执行标的金额1010亿元。同时,深入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647件,已结案547件,64名债务人已得到免责,另有167名债务人因不合条件被驳回申请。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中,全省法院升级完善“物联网+执行”系统,投入使用电子封条620套,对执行标的采取“活封”“活扣”“活冻结”措施2万余次,在7万多件执行案件中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适用纳失宽限期近2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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