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毕业2年内!上海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字体:
发布时间:2024-10-05 07:38:00
  《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net/欢迎您! 

☆ 江南网 ☆欢迎您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加包容平等的就业环境,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9月29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明确:

上海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此外,《通知》规定,报考上海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

 

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编:博杰
 

 

    匿名评论
  • 评论
人参与,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