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思考:忙着第三次IPO的嘀嗒出行能走多远?

2023-03-14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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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的顺风车业务占总营收的90%以上 

不以盈利为目的“共享出行”最终成了生意

近日,第三次冲刺IPO的嘀嗒出行被不少网友诟病,而记者也通过亲身体验遭遇了:被“放鸽子”、随意接单陌生人、不退费等问题。

事后,当记者想就体验的平台订单开发票时发现,嘀嗒出行不提供顺风车发票。随后,记者在一些平台也看到不少类似的吐槽:在使用嘀嗒出行APP打车时平台对不能开票一事无任何提醒。

不开发票的顺风车业务占嘀嗒总营收的91.1%

嘀嗒出行为何不提供发票?在嘀嗒出行平台的“开票说明”中显示,区别于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服务,根据各地相关部门对顺风车管理的规定,顺风车属于车主与乘客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嘀嗒顺风车平台只为合乘双方提供共享出行信息的撮合服务。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合乘平台(嘀嗒出行)并不承担对乘客开具运输服务发票的义务。此外,“开票说明”中还提到,即使乘客通过该平台叫了出租车,也只能向出租车车主索取发票,平台不提供开票服务。

记者查询发现,交通运输部将顺风车运营定义为共享出行的方式,需要符合以下四点要求:一是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根据全球企业增长的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报告显示,按交易总额及顺风车搭乘次数计算,嘀嗒出行于2021年成为中国最大的顺风车平台。截至2022年9月30日,嘀嗒出行在全国366个城市有业务布局,拥有约1240万名认证私家车车主。拥如此庞大的车主数量,还以顺风车业务作为上市IPO主营模式,试问:真的纯粹只是“顺路带一程”的车主吗?这些车主都符合交通运输部对于顺风车车主及相关服务的四点要求吗?

实际上,平台会对顺风车车主的每一个订单收取10%左右的抽成,这就意味着:顺风车车主只要完成一个订单,嘀嗒会与他们产生因出行交易而发生的费用。2月20日嘀嗒出行第三次递交的IPO申请,其招股书再次说明了这不开具发票的顺风车生意是一笔巨大的生意:嘀嗒出行在全国366个城市提供基于App的顺风车平台服务,2020年、2021年以及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嘀嗒分别促成约1.463亿次、1.297亿次及7210万次顺风车行程,同期交易额分别约为81亿元、78亿元及46亿元;2020年、2021年、2021年前9个月和2022年前9个月,嘀嗒出行营收分别为7.542亿元、7.806亿元、5.837亿元和4.283亿元,调整后净利润分别为3.433亿元、2.380亿元、1.847亿元和0.654亿元,自2019年首次盈利后,嘀嗒出行始终保持这一盈利态势,2022年顺风车占总营收的比重高达91.1%,收入为3.89亿元。显然,顺风车才是嘀嗒出行当下的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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