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经营主体年报有这些新变化

2025-02-28  A+ A-
  《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net/江南网欢迎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于2025年6月30日前依法报送2024年度报告。

年报有了新的变化,总公司可以为分支机构批量年报。为便利总公司集中管理所属分支机构年报情况,新增分支机构批量填报功能。总公司(上级企业)一次登录即可同时查看并报送本企业与所属分支机构(下级企业)年报。免去逐一填报的麻烦和逾期的烦恼,简化流程、高效便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一次搞定”。

此外,“多报合一”再添新成员。为切实减轻多头报送负担,市场监管在实现与税务、海关、商务、外汇、人社、统计等部门年报“多报合一”基础上,首次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项数据纳入“多报合一”范畴,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报送”。

企业可以通过“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站(https://zj.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信息填报’-‘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或‘浙里办’APP在线填报”“不具备线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去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年报”等方式进行年报。

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吊销营业执照。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在报送年报时,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未按照规定公示或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照上述规定处理。年报不收费,请认准官方报送渠道谨防诈骗。

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