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到底怎么管?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凌锋——释放更多资源与精力,保护重点人群

2023-01-0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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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

出入境正在有序恢复,不再判定密接、实施隔离措施,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政策陆续优化,生活正在重启。许多人在欣喜之余也有疑惑:“乙类乙管”到底怎么管?国外来的人和物是不是就不管了?疾控方面做了哪些准备和应对?记者就此专访了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凌锋。

记者: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施行“乙类乙管”?我们具备相应条件了吗?

凌锋:2020年初,新冠肺炎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是特殊时期采取的必要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初期的致死率和重病率不容忽视,严重威胁到群众健康,因此采取甲类管理。

现阶段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致病力有明显减弱,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实施“乙类乙管”,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

此外,我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超过90%,建立起广泛的免疫屏障;广大医疗卫生人员也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我国已具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因此优化调整管理措施。

记者:降级管理有哪些方面的调整?国外来的人和物是不是就不管了?

凌锋:相较于此前的管控措施,在感染者与密接人员隔离、疫区封锁、交通卫生检疫等防控措施上做出了相应调整。当然,降级管理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或者放松管控,而是重心发生变化,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

比如,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但是仍然需要他们在入境前提供相应的检测证明。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我们也在同步监测。

不再全员核酸、不再施行隔离管控,可以将大量的医疗资源从方舱、隔离点中释放出来,回归到正常的诊疗中,我们的更多精力也可以放到老年人、有基础疾病的人这样的重点人群身上,加强对重症患者的早期治疗,减少发展成危重症,降低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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