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杭州多个小区 有的架空层停了很多电动车近日网上热传一条视频:一男子拎着电动车电池进电梯,电池突然爆燃,火光吞没轿厢。很快小区保安赶到,扑灭大火救出全身烧得焦黑的男子。事故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一小区,时间是2021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拎电池进电梯的男子是小区业主老陈,后来医治无效死亡。
车商承担70%责任赔偿上百万元老陈家人将电动车生产企业甲公司、电池生产企业乙公司、电动车卖家张某、小区物业公司诉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家属称,突然爆燃的电池,是2021年5月购买的电动车上的,销售者张某交付了电动车及附属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据法庭调查,当天老陈和妻子说这个电池发热了,并拎着电池去楼下降温。电动车所附的合格证显示,车辆生产企业为甲公司,电池生产企业为乙公司。经鉴定:涉案爆炸电池与比对样本电池不一致;涉案爆炸电池属于非法二次加工改装电池。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爆炸电池并非乙公司生产,乙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涉案爆炸电池非甲公司搭载电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张某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其销售的电池符合质量标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老陈违反电动车所附使用说明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发现电池发热后并未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而是将电池带入封闭的电梯轿厢中,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物业公司已尽到提醒和救援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销售者张某对本次事故承担70%责任,老陈本人承担30%责任,张某向老陈亲属赔偿101万余元。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驳回。前天,“杭州消防”官微发文,“15分钟烧毁15辆电动车!从冒烟到火光冲天仅6分钟”。7月28日深夜,宜春市一小区车棚,10余辆电动车猛烈燃烧,浓烟滚滚。经过消防员紧急扑灭,共烧毁15辆电动车,所幸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电池故障。消防提醒:电动车万不可进楼入户,一旦起火极易引燃室内易燃物,停放在楼道起火会阻断求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