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1月30日7点18分许,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往宁波方向距离柯桥不到4公里处,有两辆小车发生刮擦碰撞事故。发现警情后,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路面巡逻警力与施救前往现场处置。
辅警骆阳峰到达现场看到,两车皆停在第四车道上且车损较为严重,车内人员已安全撤离至港湾带内,没有受伤。见状,他立即将警车停在事故后方,打开警报示意后方来车注意避让,随后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前车驾驶人陈某途经此地时正变道准备停进港湾带,由于变道变太急,后车避让不及这才发生事故,幸好车上人员皆系好安全带未受伤。辅警与后车驾驶人方某做进一步询问时隐约闻到些酒味,他便立即将情况上报到指挥中心,随后将人和车都撤离出高速公路,并将方某带到了大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置。当民警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方某进行检测后,其结果显示为40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据民警陈浩询问,方某是前一天晚上在黄山和朋友聚餐时喝的酒,一直喝到晚上10点多,喝的是啤酒。第二天,方某睡了一觉之后觉得自己没有问题,早上4点多从黄山驾车上了高速。随后,民警耐心地向方某讲解“隔夜酒”的成因及危害,并告知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在前一天晚上喝酒要适度,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如果第二天还是觉得昏昏沉沉,就不要开车。最后,民警按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陈先生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过错负全部责任,而方某因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将接受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