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8日讯 (记者 张梦月 刘晓庆 通讯员 刘颖) 记者8日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建立杭州市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建立以困难家庭为单位的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通过主动发起困难人员监测预警、加强医药服务有效监管、建立暖心基金兜底帮扶等三项管理制度,全面构筑因病致贫返贫防线,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虽然杭州市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居全国全省前列,但部分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自费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杭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新出台的政策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水平,为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增加一道防线。以困难家庭为单位的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主要面向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困难群众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结算并享受各类医疗补助后,其上一年度承担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特困人员为5000元、低保家庭为3万元、低边家庭为5万元)的部分,给予100%兜底保障。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里重点提到了“合理医疗费用”。杭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建立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例如整形、美容、高档特需病房等非疾病治疗必需的费用是不予纳入保障范围的。对此,杭州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管理力度,实施合理医疗费用负面清单管理。根据规定,能够进入兜底保障的合理医疗费用,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性商业保险结算并享受各类医疗补助后之外的费用。这一系列结算流程涉及多个部门,将怎样实现顺序帮扶、梯次减负?杭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杭州整合了多个政府部门对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的帮扶救助资源,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集“主动发现、源头管控、梯次减负、兜底保障”于一体的多部门协同应用系统,按照医保、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总工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益性群众团体或社会组织等顺序帮扶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纳入封顶制兜底帮扶,实现防范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全流程数字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