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浙D,为什么显示的是浙A。”5月12日下午,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接到辖区G4012溧宁高速宋村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有一浙D号码摩托车从ETC通道上了高速,抬杆器上感应到的却是一辆浙A号牌的小轿车。接到电话后,高速交警迅速锁定了车辆,立即联系该摩托车驾驶员,引导其从千岛湖收费站下高速,并通过公共视频实时跟踪该摩托车轨迹,同时调配路面警力赶往千岛湖收费站,最终在千岛湖收费站,该摩托车被拦截。经调查,摩托车驾驶人戴某原本计划从宋村前往杭州,其明知浙江省内高速公路摩托车禁行,为了上下高速方便,将其母亲名下小轿车的ETC卡片放在衣兜里,以此来骗过抬杆器,从而达到摩托车上高速的目的。最终戴某的违法行为被杭州公安高速交警依法查处,并罚款100元,同时引导其改走地面道路去杭州。杭州公安高速交警提醒: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路况和流量实际,衔接周边省市高速公路摩托车限行措施,浙江省公安厅2020年8月发布了《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要求全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通行,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