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消费者刘女士于去年12月7日,通过微信转账,向位于拱墅区白石巷的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迪电器”)购买了一台冰箱和洗衣机,共花费9000元,并与该公司的销售人员约定先支付8000元,待收到冰箱和洗衣机后再支付剩余的1000元。“今年1月,我收到了洗衣机,但没收到冰箱。当时销售人员说冰箱出了点问题,后面会安排补发,这几个月里我多次与销售人员沟通,她都表示会尽快安排发货,但我到现在还没收到冰箱,我希望好迪电器帮我退了冰箱,退还4500元。”于是,刘女士向与本报维权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消费者 我要求商家退还冰箱的费用去年12月,消费者刘女士打算购买洗衣机和冰箱,经邻居的推荐,她加上了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销售人员的微信,“因为是邻居推荐的公司,并且好迪电器在杭州有线下门店,我还是比较信任他的,因此我通过微信,购买了一台价值5500元的冰箱和价值一台3500元的洗衣机,并在购物凭证上写明‘已支付8000元,尾款1000元送货支付’。”刘女士说。今年1月,刘女士收到洗衣机,但未收到冰箱。“当时,销售人员和我说冰箱掉下了站台,需要送回原厂维修,之后会安排补发,我当时答应了,但到现在我还是没收到商品。其间,我多次联系这个销售人员,但他都找各种理由搪塞我。”刘女士说,“这个月月初,我联系上了好迪电器的夏店长,她告诉我,这个销售人员拿着我的钱款去核销了其他订单。我和夏店长说,希望她请示老板后拿出一个解决方案。他们和我说先支付1000元,然后帮我补发冰箱,我不认可,在4月12日,夏店长表示可以安排帮忙发货并送冰箱的三通和一个礼物,但是需要当着送货的面结清1000元尾款,我不满意。”刘女士表示,希望好迪电器能够给她退款。商家销售员已于两年前离职可为刘女士补发冰箱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与好迪电器公司相关负责人聊天记录截图,记者在4月14日联系上杭州好迪电器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夏女士,她表示:“我对于刘女士和该销售人员的情况基本了解。我看过销售人员和她的聊天记录,他向刘女士提供的收款码和收款凭证确实是我们门店的,但这位销售人员在两年前就已经从好迪电器离职了,目前与公司还有一些业务往来。这段时间我们陆续接到多位消费者的投诉,这才知道他用我们门店的二维码和消费凭证向消费者售卖电器,并出现长时间未发货的情况。”“我们接到消费者的反映后,一直都在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做了汇报。事实上,我们公司并没有货到再付尾款这种制度,目前我们给大部分消费者补发了商品,但是在与刘女士沟通时,她的态度比较坚决,不接受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夏店长表示,如果刘女士想要走司法程序,她将积极配合。记者将夏店长的话转述给刘女士,刘女士表示:“我不认可好迪的解决方案。如果好迪电器坚持不退款,我会选择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对此,本报将持续关注。律师退款诉求应当被支持对此,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解读:“在本案中,消费者刘女士通过好迪电器的收款码将钱款汇入该公司的账户。销售人员与公司的纠纷属于公司内部问题,当刘女士不愿该公司向其补发冰箱时,她要求好迪电器公司退款的诉求是合理的。若刘女士的诉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可携带消费凭证、转账记录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