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

2025-01-17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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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亲爱的居民朋友:

  大家好!每逢节日庆典来临之际,我们都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庆祝,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危害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为了我们每个人能够度过一个安心、祥和的节日,我们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1.不放开门炮、迎新炮、团圆炮,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努力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

  2.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

  3.请各位家长及教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4.要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 若发现违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禁放区内,请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不出售、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放区外,我们也建议不放烟花爆竹,以安全、健康、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

  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安全、健康、宜居环境,让我们共同合力,携手并进,共创平安、绿色城市。

  高新区具体禁放区域: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烟花虽美,安全第一!

  01关于烟花爆竹销售

  先要知道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02烟花爆竹购买燃放有哪些注意点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内确需购买烟花爆竹的,请至正规销售店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事关烟花爆竹,请您警惕——

  1.引发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发生伤人事故

  不安全的燃放行为,也是诱发安全事故的导火索,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儿童。大家不仅要从自身做起,同时要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人进行主动劝阻并坚决制止,共同呵护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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