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多家单位发布招聘公告!

2024-07-25  A+ A-
  《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net/江南网欢迎您! 

  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多家单位发布招聘公告,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

  01园区工委组织部招聘“两新”党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

  招聘要求

  1. 中共党员;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有2年及以上党建相关工作经验,大学生村官和有社区工作经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

  5.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6. 岗位一有党群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岗位二有党性教育基地等展馆运营管理和讲解经验者优先;岗位三曾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获评区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

  人员管理

  符合条件录用人员统一与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5日17:00止。恕不接待来人。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证明等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 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生需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时政类、党务党建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试相关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相关知识,职业能力、抗压能力测试类等素质。不指定教材,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题。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园区组织部重新安排考录计划。

  (2)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权重进行计算。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首页公布。

  3. 体检和政审

  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园区组织部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视情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 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园区组织部审批后,委托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具体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在规定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园区社保。

  其他说明

  1.应聘者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2.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咨询电话:0512-66605964。

  4.本招聘公告具体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02园区市场监管系统招聘7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按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acjobs.siphrd.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2024年8月5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8月6日9:00—17: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申辩内容请发至gec@o-hr.cn,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4。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7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报考。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试

  1.笔试日期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访谈面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和访谈成绩各占50%,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进入面试且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2-66605867、66605964、66605751(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12-66681261

  03园区劳动监察大队等5家单位招聘21名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

  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http://www.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9:00至2024年7月26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告等方式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岗位要求苏州市(大市范围)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4)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③有受过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④曾被开除公职的;

  ⑤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单位工作的情形。

  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总分100分,不设笔试范围,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笔试日期: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访谈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与考察

  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公示录用

  对经体检和考察通过的拟录用人员,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其他说明

  1.在招聘中因体检、考察、录用前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条件符合者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2.应聘人员须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交个人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被录用的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辅助人员统一薪酬管理制度。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录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招聘政策与监督

  咨询电话:

  0512-66605964、66605867、66605751(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监督电话:

  0512-62883222(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

  0512-62886178(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劳动监察大队)

  0512-62601956(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劳动监察大队)

  0512-62880528(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