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对逝去长辈最好的怀念?一束鲜花、一次祭扫,还是一份深切的哀思?近日,浙江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收到的一份特殊“家书”,为这个问题找到一个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的答案。这份“心意”,是该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世康在2017年写下的《告子女们书》。橙柿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子女们在整理父亲陈世康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了这封深藏8年的家书。泛黄的纸张,斑驳却依旧铿锵的字迹,跨越时空,诉说着一位父亲最深沉的爱与牵挂。在这封家书中,陈老说,自己离世后,丧事一切从简,还叮嘱子女们要团结和睦。在家书中,陈老特别叮嘱子女们——在自己的存款内领出1万元,作为一笔“特殊党费”缴纳给组织,再取出10万元存款,作为善款捐赠给宁波市慈善总会。他还在家书中深情写道:“我本来是一个劳苦小工人,解放后做了国家干部,这一切都是党的恩情,要切记不忘……我们宁波有许许多多人在做好人好事,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子女们看后深受感动,随即联系到江北法院,希望完成父亲最后的遗愿。“这虽然是我父亲的最后一次党费,但这代表他永恒的信仰,我们做子女的一定要替他完成。”目前,这笔承载着一位老党员忠诚与大爱的“特殊党费”和慈善捐款,江北区人民法院已按规定程序,悉数上交和捐赠。陈世康用一封家书,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据介绍,陈世康同志生于1924年12月,1949年10月参加工作,195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至1984年期间担任江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江北法院的第一任院长,于1986年1月退休。2025年4月因病逝世,享年102岁。告子女们书我本来是一个劳苦小工人,解放后做了国家干部,又使全部子女和下一代成家立业过着幸福生活,这一切都是党的恩情,要切记不忘。现在根据我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我应该走的时候了,我走后家里没有固定资产,仅有一些存款。我走后请将我的存款内领出壹万元交给江北法院政治处,作为我最后一次党费以报答党的恩情,以此表示一下。我们宁波有许许多多人在做好人好事,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我决定在我存款内领出拾万元送交宁波慈善总会,以表心意。我离世后,丧事一切从简,不要搞什么形式。我走后,希望你们姊妹兄弟一如既往地团结和睦,有困难相互帮助。父陈世康2017年12月×日